江苏省“十四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
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民慈社〔2021〕31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人才办:
现将《江苏省“十四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全文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江苏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省着眼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大局,不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开展各类社会工作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愈发重要。
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得到加强。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常态管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部门协作、社会化运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更加成熟,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省民政厅联合多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苏民发〔2017〕18号)、《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苏民人〔2016〕28号)以及在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青少年事务、工会工作等领域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专项政策文件,为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人才队伍规模快速壮大。通过鼓励参加职业资格评价、加强政校协作、开展专业培训、实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工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提升工程”等措施,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截至“十三五”末,全省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7.93万人,位居全国前列。选拔推荐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6名,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75名。从2017年起,每年举办省级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等,探索高层次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实训)基地的作用,有效提高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专业岗位开发持续推进。实施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工程,重点在公益性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开发专业岗位,推动民政及其他领域加大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使用力度。探索推进社会工作岗位等级评审与待遇补贴挂钩制度、选拔录用优待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工作岗位聘用,完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考核评估,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全省共开发设置约4.8万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扶持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693家。在社区层面,各地普遍将社会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职业体系建设。
专业服务效能不断增强。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三社联动”“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中的作用,着力提升社会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增强老年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十三五”期间省级专项列支1800余万元,扶持民政及卫生健康、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领域的社工专业服务项目和示范项目60余个。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选派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民政部“牵手计划”,赴安徽省、河南省开展专业帮扶活动。全省共有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15个、服务示范社区17个、服务示范单位19个,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87.5%、54.5%、216.67%。
参与疫情防控成效显著。引导社会工作者有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3万余名社会工作者投身社区防控宣传、排查走访、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联防联控工作。编写《江苏省社会工作者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手册》《江苏省医务社会工作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务指南》《江苏省社会工作者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心理支持服务指导手册》等,为社会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提供指导。全省各地成立103支多学科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团队,探索突发应急事件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路径,不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组织召开全省社会工作推进会,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周”、江苏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项目征集、寻找“最美社工”等活动,总结实务经验,宣传社工形象,选树社工典型,提升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为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虽然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以及“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对社会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人才总量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高层次人才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人才激励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人才流失现象比较普遍,职业吸引力不够;专业岗位开发总量不足,各领域发展不均衡;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制度体系不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自我造血功能不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认知度还不高,普遍存在将“社工”等同于“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的现象。
(二)面临形势
新时代对社会工作的发展提出了新期待、新要求。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江苏社会工作事业承担新的使命、面临新的任务、蕴含新的契机,总体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对社会工作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领域一般性矛盾和深层次矛盾交织叠加,呈现触点增多、燃点降低、涉及面广、关联性强的态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社会治理的专业队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提供社会服务的专业社会力量。要进一步畅通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在社区协商、社会组织协商中运用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新基层治理理念、方法,扩大社会参与,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要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实践,协调社会关系,在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引领社会向上向善中发挥作用。
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对社会工作发展提出更高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了新期待,精神满足和社会参与方面的需求快速增长,传统的社会服务方式已难以有效满足这些需求。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专业优势和技术特长,支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提供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资源链接、生计发展、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推动民生保障服务从单纯的物质保障向包括精神、心理、文化、社会等全方位服务转变,扩大社会服务供给,丰富社会服务内涵,提升社会服务专业化水平。
落实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对社会工作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才。要大力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动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吸引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专业服务,大力培育社会工作服务类社会组织。要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从兜底性服务向助力村民增收、引导乡风文明、参与乡村治理等领域拓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岗位开发,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工作职业体系,打造一支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社会服务专业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领导,抓严抓实社会工作行业党建。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打造成为让党放心的可靠可信可用的专业力量。
坚持专业化方向。牢固树立社会工作专业化理念,不断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发展,提升人才队伍专业能力和水平。
坚持统筹推进。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机制,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高效顺畅的工作格局。
坚持服务基层。健全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网络,用专业服务群众,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真正让各项改革任务落下去,让各项惠民政策实起来。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设一支数量足、结构优、能力强、素质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职业评价体系健全,专业岗位充足,整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具体目标如下:
——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十四五”末,全省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0万人,形成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规模。
——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区域结构、城乡结构、领域结构更加优化,形成合理的初、中、高级人才梯次结构和人才布局。
——人才素质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专业价值伦理等综合素质明显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显著增强。
——专业岗位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置机制更加健全,以城乡社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为重点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明显加强,岗位数量持续上升。
——服务效能进一步增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专业服务进一步规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现实问题、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党委政府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法规政策更加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更加畅通,社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价值更加认同。
到2035年,社会工作法治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体系更加完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得到质的提升,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体制机制更加成熟,社会工作服务广泛覆盖,形成“有困难找社工”的社会共识。
附表1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指标一览表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机制
针对社会工作管理人才、服务人才、教育研究人才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专业教育、职业资格评价、岗位培训、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推动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鼓励从事社会服务事业尤其是社会工作服务,但尚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并按要求进行登记,提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能力。鼓励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并进行登记。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措施。
大力推进专业培训。建立分级培养机制和分类培训体系,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和水平。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提升工程,针对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不同的服务领域、岗位性质、职业发展阶段、职业水平等分批分次开展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每3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分别不少于72小时、90小时和120小时。将社会工作知识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对下派基层锻炼的机关工作人员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毕业生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健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机制。不断健全教学、科研、实务一体化的专业教育机制,为社会工作行业发展输送专业人才。鼓励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参与社会工作实务研究与实践,鼓励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投身社会工作行业,鼓励高校聘请一线优秀社会工作实务人才担任指导教师或校外督导,鼓励高校与地方合作设立研究生工作站,促进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相结合。鼓励社会工作领域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学历(学位)教育。
(二)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评价机制
推进岗位开发。推进民政领域以及政法、教育、公安、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信访、工会、青少年事务、婚姻家庭服务、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推动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妇女儿童福利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学校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推动相关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增设专门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社工。倡导开发企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发挥其在提高员工福利、改善劳资关系、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规范岗位聘用。支持引导相关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遵循科学合理、评聘分开、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级,建立相应的社会工作职级体系;按照相应专业资格条件予以评聘和晋升,不断拓宽和畅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落实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衔接的政策,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到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开展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为基础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工作。健全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职责规范,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考核制度。采用考试、考核、评议等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价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工作绩效,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评聘、晋升的重要依据。构建社会工作督导体系,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服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落实薪酬待遇。建立健全以体现人才价值为导向的多层次、全方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指导标准定期公布制度。对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对以其他形式就业于基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用人单位要综合职业水平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并参考同类人员合理确定薪酬标准。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障的各项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费用。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编制预算时要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核算依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单位应参考当地薪酬指导标准支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
强化服务保障。依托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形成信息完备、动态管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库。加强人才就业、流动等方面的宏观调控和指导,通过专场招聘会、人才供需信息对接等形式,搭建人才和单位双向选择平台,畅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渠道。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当地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范围,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居住、落户、子女教育等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根据任务需要合理安排出国(境)的学术科研活动。
加强表扬激励。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现有奖励范围,将国家级、省级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培养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扬奖励基金和人才关爱基金,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教育研究机构等对单位内部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表扬奖励,对于表现优异的人才,要在晋升、培训、待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优先推荐到群团组织等相关单位兼职、挂职。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苏北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在表扬奖励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对在艰苦地区服务满两年报考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提高职业地位。加强党管人才,注重把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招录(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相关岗位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加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选举。
四、重点计划
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采取出国(境)留学、联合培养、跟班学习等方式,大力培养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将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纳入政府特殊津贴、有特殊贡献中青年专家、“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等支持范围。到2025年,累计培养社会工作领军人才150名。完善对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选拔、管理、保障机制,发挥其专业引领作用,激发社会工作发展活力。
社会工作督导培养计划。通过督导训练、岗位实训、跟班实训等方式,从社会工作一线实务领域分批分次选拔、培养督导人才,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人才梯次结构,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到2025年,累计培养社会工作实务督导150名。
乡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等专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大力培育社会工作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大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乡镇、村“两委”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通过培训等方式,着重对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基层党组织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下派基层锻炼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大学生、以及直接从事社会服务与管理的一线人员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升其社会工作理论知识水平和专业服务管理能力。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计划。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以“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为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社会筹资等方式,整合村(社区)服务中心、儿童“关爱之家”、残疾人之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养老服务机构等基层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在乡镇(街道)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下沉到一线,为各类有需求的人群提供专业服务。到2025年,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100%,社会工作服务延伸到村(居)。
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分领域开发计划。推动政法、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和服务需求,明确社会工作岗位分布情况、重点开发任务;大力引进、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进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积极鼓励本领域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提升从业人员社会工作专业水平;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满足本领域特殊服务对象在个人、家庭、社会层面存在的需求,提升治理能力。“十四五”期间,重点在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禁毒戒毒、司法矫正等领域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到2025年,省内公办中小学要设立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或面向社会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三级医疗机构设立医务社工岗位。
附表2 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分布一览表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示范提升计划。继续开展优秀社会工作项目、案例征集工作,挖掘服务典型,总结实务经验,加大推广应用。探索制订相关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标准,通过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引导慈善等社会资源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效对接,拓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资金来源,推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可持续发展。
社会工作实训基地、培训基地示范计划。加强政校协作,充分发挥我省社会工作专业院校多的优势,依托党校、行政学院、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平台,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
江苏省社会工作“牵手行动”。以发展管理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显著为目标,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培养扶持力度,强化机构能力建设,支持机构做大做强,形成品牌。引导苏南地区发展较成熟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苏中、苏北地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结对协作,帮助当地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困难群众提供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均衡我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水平。
五、保障措施
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列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发展合力。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地方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加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建设,提升社会工作行业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水平。
加大资金支持。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将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各级政府要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民政部门使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人才优先投入,建立健全以财政资金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资金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证重要人才项目的实施。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慈善资源投向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营造友好环境。开展“国际社工日”等多种类型的主题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法,通过可视化的途径大力展示社会工作丰富的职业内涵、社会价值及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风采,让社会深入了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营造重视社会工作发展、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关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理论和实务研究,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律总结及成果转化,推进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