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区/县管理员)


软件版本:20201019V1.0
建设单位:民政部信息中心
承建单位:深圳市永兴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引言

1.1. 编写目的

本文档是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社工系统)平台的用户使用手册,主要包括软件概述,运行环境和操作流程介绍。目的是让用户通过阅读使用手册了解系统功能、掌握一定的基础操作,熟悉软件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处理办法。

第二章 系统环境

2.1. 软件环境

登陆系统要求使用电脑操作系统为Windows系列并具备管理员权限,支持的浏览器有Google浏览器,IE(版本为10.0或以上)浏览器,360浏览器。

2.2. 浏览器配置

2.2.1. IE浏览器

由于本系统对客户端的IE浏览器要求是在版本10.0以上,登陆前请先检查本机的IE浏览器版本。

检查版本方法如下:

①打开工具菜单

打开IE浏览器,点击工具或者使用快捷键ALT+X打开工具菜单,选择关于Internet Explorer(A)选项。

社工信息系统3-查看浏览器版本

图 2.2-1 查看浏览器版本

②查看浏览器版本

如果版本显示是10.0或以上版本,则不需要升级,如果版本低于10.0且访问系统时出现网站访问失败或者部分功能加载不出来,则需要将IE浏览器升级到10.0版本以上(包含10.0版本)。

社工信息系统3-IE浏览器版本

图 2.2-2 IE浏览器版本

2.2.2. 360浏览器

使用360浏览器访问系统的时候,需要先把360浏览器内核修改为急速模式。

社工信息系统3-60浏览器设置急速模式

图 2.2-3 360浏览器设置急速模式

2.2.3. 谷歌浏览器

谷歌浏览器无需修改任何配置,可直接访问网站。

社工信息系统3-谷歌浏览器

图 2.2-4 谷歌浏览器

2.3. 系统登录地址

1.登录地址

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http://zwxt.mca.gov.cn/

中国社会工作网:http://shgz.mca.gov.cn/

2.登录入口

社会工作信息系统有两个登录入口,第一个登录入口是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下的慈善社工模块,点击慈善社工进入登录页,在全国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登录页的业务类型中选择社会工作管理。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主要是面向民政管理部门的管理系统。

社工信息系统3-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

图 2.3-1 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

社工信息系统3-社会工作管理

图 2.3-2 社会工作管理

第二个登录入口为中国社会工作网。中国社会工作网面向的对象为广大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社工信息系统3-中国社会工作网

图 2.3-3 中国社会工作网

第三章 区县级管理员使用手册及应用实例

3.1. 区县级管理员账户职责和功能

1.对社工登记信息进行初审

2.查询持证社工、无证社工、社工督导信息

3.对社工注册反馈的信息进行审核

4.对机构注册反馈的信息进行审核

5.对社工的账户审核信息进行审核

6.将本区县的社工历史数据导入进系统

7.查询本区/县注册机构信息

8.发布社工项目

9.继续教育视频上传

10.区域变更的审核

11.发布通知公告和政策法规

3.2. 工作台

区(县)级账户工作台分为三部分:

①最上侧数据展示,主要展示每日数据和每月增长数据。

②中间为待办事项和通知公告

③最下侧数据统计,通过四个饼状图反应出本区县社工人数、证书等级、项目类型、社工等级类型的占比情况。

社工信息系统3-工作台

图 3.2-1 工作台

3.3. 快捷键

区(县)级账户的快捷键位于页面右上角,包括:机构查询、发布公告、社工查询和项目查询。

社工信息系统3-快捷键位

图 3.3-1 快捷键位置

3.3.1. 机构查询

点击机构查询快捷键快速进入社工查询页面。

社工信息系统3-机构查询页面

图 3.3-2 机构查询页面

3.3.2. 项目查询

点击项目查询快捷键进入项目查询页。

社工信息系统3-项目查询

图 3.3-3 项目查询

3.3.3. 社工查询

点击社工查询快捷键进去社工基本信息查询页面。

社工信息系统3-社工查询页面

图 3.3-4 社工查询页面

3.3.4. 发布项目

点击发布项目快捷键进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发布基本信息页面。

社工信息系统3-项目信息页面

图 3.3-5 项目信息页面

3.4. 社工管理

区县级省管理包括本区县等级注册的社工信息的初审、信息查询、以及一些信息反馈的审核工作。

3.4.1. 登记初审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

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民政部负责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登记服务工作。

2.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登记。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后1年内,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

3.申请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职业水平证书并且在登记受理期限内;

(三)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4.受理首次登记申请的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并根据所通过的职业水平评价级别相应发给民政部统一印制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或者高级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审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由登记机构调查核实后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注销登记:

(一)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证书的;

(二)私自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登记证书的;

(三)在社会工作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被注销登记的,自登记注销之日起,其登记证书自动失效。

操作步骤:

①初审社工查询

社工查询分为普通查询和高级查询来多条件组合查询。

社工信息系统3-社工初审

图 3.4-1 社工初审

②审核

点击初审进入信息审核页面,在审核页面可以查询社会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以及个人荣誉,在审批信息里,通过勾选通过和不通过来进行审核,当勾选不通过时,需要手动输入不通过的原因。

社工信息系统3-社工信息初审

图 3.4-2 社工信息初审

3.4.2. 注册管理

注册管理主要查询在本系统中已经注册的社工数据,查询可通过姓名和证件号码进行普通查询,也可以通过多条件筛选进行高级查询。

社工信息系统3-查询页面

图 3.4-3 查询页面

①普通查询条件:姓名、证件号

②高级查询条件:证件号码、登记状态、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单位类型、工作领域

③点击查看,查看社工登记的详细资料。

④点击修改,可以对社工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⑤点击考试信息,可以查看社工的考试信息。

⑥点击导出,将查询到的社工信息导出为Excel表格,可以选择导出字段和导出条数。

注:导出条数指的是在查询到的信息列表中,想要导出的列表数,例如想要从查询类表中导出前,5条数据,只需在导出条数中输入5。导出条数不填,默认全部导出。

本流程适用于以下所有导出操作。

社工信息系统3-社工信息导出

图 3.4-4 社工信息导出

社工信息系统3-导出条数

图 3.4-5 导出条数

3.4.3. 首次登记管理

首次登记管理主要查询在本系统中已经登记证的社工数据,查询可通过姓名和证件号码进行普通查询,也可以通过多条件筛选进行高级查询。

社工信息系统3-查询页面

图 3.4-6 查询页面

①普通查询条件:姓名、证件号

②高级查询条件:证件号码、登记状态、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单位类型、工作领域

③点击查看,查看社工登记的详细资料。

④点击修改,可以对社工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⑤点击考试信息,可以查看社工的考试信息。

3.4.4.再登记管理

再登记管理主要查询在本系统中申请证书再登记的社工数据,查询可通过姓名和证件号码进行普通查询,也可以通过多条件筛选进行高级查询。

社工信息系统3-查询页面

图 3.4-7 查询页面

①普通查询条件:姓名、证件号

②高级查询条件:证件号码、登记状态、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单位类型、工作领域

③点击查看,查看社工登记的详细资料。

④点击修改,可以对社工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⑤点击考试信息,可以查看社工的考试信息。

3.4.5. 无证社工查询

此功能主要用于查询本区/县在机构从事社会工作并且已经在机构注册,但是没有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无证社工。 ①普通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②高级查询: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单位类别、政治面貌

③点击历史记录查看机构在新增无证社工的时候修的内容

社工信息系统3-无证社工查询

图 3.4-8 无证社工查询

3.4.6. 社工督导管理

社工督导管理模块功能为查询本区/县督导人员,以及将督导人员信息导出为EXCEL文件。

①督导查询

查询本区/县督导信息分为普通查询和高级查询

普通查询: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查询

高级查询可以按条件查询进行筛选查询,例如可以通过搜索聘用形式和督导资质进行范围查询。

社工信息系统3-督导查询

图 3.4-9 督导查询

②督导信息导出

将搜索出的督导人员信息导出为EXCEL表格文件。导出时可以通过选项进行选择性导出。

社工信息系统3-督导信息导出

图 3.4-10 督导信息导出

3.4.7. 区域变更

由于家庭或工作原因需要,社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区域变更,社工区域变更需原所在区域审核通过即可完成区域变更。

①点击查看,查看区域变更的详细内容以及原因

②点击退回,社工区域变更申请原因不足或其他原因

③点击同意,社工区域变更成功,资料自动转入变更后的地区

社工信息系统3-区域变更审核

图 3.4-11 区域变更审核

3.4.8. 社工注册反馈审核

如果社会工作者在注册过程中输入的身份证号正确无误,但是系统一致提示“请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则说明现在系统社工库暂时没有这个社工的信息,此时社会将自己的基本信息反馈的区县民政部门,区县民政管理人员对社工反馈的信息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此人是否为本区县社工、姓名、身份证和职业水平管理号码是否一致,如果审核无误,点击通过,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通知社工反馈信息已经通过审核。

社工信息系统3-社工注册反馈

图 3.4-12 社工注册反馈

3.4.9. 社工历史数据导入

社工历史数据指的是在地方已经登记并领取社会工作者登记证书的社工,这部分社工不需要再次申请社工工作者登记证书,但需要办理业务,因此需要将这些历史的社工数据导进系统。社工历史数据导入工作由区县民政管理部门来做,如果区县民政管理部门没有历史社工数据,则需要由地市或省民政管理部门来做。

针对地方已经登记并领取工作者登记证书的社工,现在系统有两种处理方式。

1.社会工作者自己完善

社会工作者自己前往中国社会工作网注册账户,进入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在个人信息表“是否已拿证”字段进行选择“是”。

社工信息系统3-是否已拿登记证书

图 3.4-13 是否已拿登记证书

2.管理部门批量导入

对于2019年以前(包含2019年)在地方已经登记并领取社会工作者登记证书的社工,管理部门可以直接在系统下载Excel模板,将自己本省已经登记的社工信息录入进Excel模板,然后再将模板导入系统,成功后,系统会默认将这一部分社工标记为登记导入状态,通过历史数据导入进系统的社会工作者前往中国社会工作网注册账号登录系统后,个人信息内容自动同步导入的信息内容。

①点击下载Excel模板。

社工信息系统3-下载Excel模板

图 3.4-14 下载Excel模板

②录入社工数据

历史数据导入模板采用代码填写,根据文档上方的代码提示,在对列选择与社工信息相符的代码。

注:姓名、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手机号为必填列。

社工信息系统3-录入社工历史数据

图 3.4-15 录入社工历史数据

③将录入好的模板导入系统

3.4.10. 账号申诉

区县管理员账户可以审核社工关于账号忘记密码的申诉。

可以通过右侧“查看”按钮来查看社工所提交的材料,随后通过右侧的另两个按钮来决定是通过还是驳回申诉。

社工信息系统3-账号申诉

图 3.4-16 账号申诉

3.5. 机构管理

3.5.1. 机构注册查询

机构列表主要显示本区/县内社工机构在本系统中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的实时数据以及各机构的党建信息。

①普通查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②高级查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机构类型

社工信息系统3-机构查询

图 3.5-1 机构查询

③点击党建信息,查看机构党建详细信息

社工信息系统3-机构党建信息

图 3.5-2 机构党建信息

④点击查看,查看机构的详细信息

3.5.2. 机构详情

本功能主要查询本区/县内机构在本系统内注册详情,已在本系统注册成功的机构状态为已注册,未在本系统注册机构状态为未注册。

注:机构详情的数据全部来自社会组织管理局

①普通查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②高级查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否在本系统注册

社工信息系统3-机构注册详情

图 3.5-3 机构注册详情

3.5.3. 机构注册反馈

如果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注册过程中输入的机构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正确无误,但是系统一致提示“请输入正确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说明现在系统机构库暂时没有录入机构信息。此时机构管理人员会将机构的信息反馈到区县民政部门,区县民政部门对反馈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通知机构负责人,反馈信息已通过审核。

社工信息系统3-机构注册反馈

图 3.5-4 机构注册反馈

3.5.4. 机构反馈

①社会工作者在填个人信息表时,所在单位有两种选择情况,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壹基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员会、企业等)

社工信息系统3-示意图1

②如果社会工作者选择的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此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需要从系统中选择,若系统中查询不到社会工作者所在的单位时,说明此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没有在系统中注册,此时社工会将自己所在单位的信息反馈给区县民政管理部门。

社工信息系统3-示意图2

社工信息系统3-示意图3

③区县民政管理部门对反馈的信息进行审核,如果信息核对无误,本区县确实有这样一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且没在系统中注册,这时就需要区县民政管理部门线下通知相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前往中国社会工作网注册账户

④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注册成功后,需要区县民政管理部门在社工反馈的信息列表出点击审核通过按钮,系统会自定发送短信通知社工反馈信息审核通过。

3.6. 项目管理

目前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存在一个问题,政府部门有项目,但是不知道该找那些机构或者组织去做,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不能提前了解政府将要开标的项目。

项目管理通过在系统内发布政府将要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并将项目公布到中国社会工作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查询项目公告内容,提前了解政府政府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一文中指出:

1.购买主体。

各级政府是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各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各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规划计划审核、经费安排与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评估,向同级民政部门申报社会工作服务计划并具体实施。

2.购买对象。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主要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的规章制度、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以及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3.购买范围。

按照“受益广泛、群众急需、服务专业”原则,重点围绕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计划,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活扶助、就业援助、生计发展、权益维护等服务,帮助其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实现城市户籍居民与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和谐共处。实施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缓解生活困难,构建完善的社会保护与支持网络。实施老年人、残疾人社会照顾计划,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社会参与、代际沟通等服务,构建系统化、人性化、专业化的养老助残服务机制。实施特殊群体社会关爱计划,帮助药物滥用人员、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艾滋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纠正行为偏差、缓解生活困难、疏导心理情绪、改善家庭和社区关系、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实施受灾群众生活重建计划,围绕各类受灾群众的经济、社会、心理需要,开展生活救助、心理疏导、社区重建、资源链接、生计项目开发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帮助受灾群众重树生活信心、修复社会关系、恢复生产生活。

4.购买程序。

一是编制预算。民政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切实做好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体、特殊人群社会服务需求的摸底调查与分析评估,核算服务成本,提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数量、规模、质量与效果目标要求,科学编制年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预算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二是组织购买。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对只能从有限范围服务机构购买,或因技术复杂、性质特殊而不能确定具体服务要求、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购买。对只能从唯一服务提供机构购买的,向社会公示并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组织实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三是签订合同。民政部门要按照合同管理要求,与服务提供机构订立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四是指导实施。财政和民政部门要及时下拨购买经费,指导、督促服务承接机构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3.6.1. 发布项目

项目发布表包括项目类型、项目服务领域、项目简介、项目需要和项目预算等字段,通过这些字段能够将民政部门的具体需求表达出来,机构也能清楚的了解哪些项目自己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

社工信息系统3-项目发布表

图 3.6-1 项目发布表

点击发布之后,发布的项目会进入两个地方,一个是中国社会网首页的项目公告模块,另一个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账户的项目管理下项目公告模块。

社工信息系统3-中国社工网项目公告

图 3.6-2 中国社工网项目公告

社工信息系统3-系统内的项目公告

图 3.6-3 系统内的项目公告

3.6.2. 项目查询

项目查询主要是查看全省范围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系统内登记的计划中、正在进行、已评估和已结项的项目。

社工信息系统3-项目查询

图 3.6-4 项目查询

3.6.3. 项目回收站

项目回收站里的内容是从发布项目删除的项目(相当于电脑的垃圾回收站),点击还原,可以将项目还原到项目发布模块,点击删除,彻底删除项目。

社工信息系统3-项目回收站

图 3.6-5 项目回收站

3.7. 继续教育管理

继续教育管理模块主要包括课件资源库和学时管理。

3.7.1. 课件资源库

民政部门点击新增可以上传与社会工作相关的继续教育课件视频,上传的视频可以供民政内部人员学习社会工作知识。 点击预览能够观看视频,点击更多后,可以对视频进行下载、修改、删除等操作。

社工信息系统3-视频课件资源库

图 3.7-1 视频课件资源库

3.7.2. 学时管理

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分为线上继续教育和线下继续教育,线上继续教育是通过中国社会工作网继续教育模块观看继续教育视频获取继续教育学分,线下继续教育是通过继续教育学院或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获取继续教育学分。 社会工作者通过线下获取的继续教育学分,必须要有区县民政管理部门的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学分才有效。

此处要求区县民政管理部门对社会工作者提交材料里的授课单位、核准时长、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中规定:

1.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

2.社会工作者可以自愿选择参加以下形式的继续教育:

(一)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机构所组织的社会工作培训;

(二)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社会工作培训;

(三)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

(四)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3.社会工作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一)参加社会工作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的,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

(二)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取得学历或者学位的,一次性记90小时;未取得学历或者学位的,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按考试合格的专业课程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4.参加社会工作培训的继续教育时间,由举办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取得学历或者学位的,以学历(学位)证书作为证明;未取得学历或者学位的,以单科成绩单和学校出具的面授课时表作为证明。

社工信息系统3-学时管理

图 3.7-2 学时管理

3.8. 综合信息管理

综合办公主要为收发通知公告和发送政策法规。

3.8.1.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主要对社工和机构关于操作问题、问题咨询、意见建议等原因而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进行回复。

社工信息系统3-意见反馈

图 3.8-1 意见反馈

3.8.2.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分为接受列表和发送列表。

①接受列表

接受列表主要为部、省、市发送的通知。可以根据标题或发送人搜索,也可以根据紧急程度或通知类别搜索

社工信息系统3-接受列表

图 3.8-2 接受列表

②发送列表

通知公告发送列表,可以选择发送的类别、发送级别、发送人员或分组。

注:发送人员为非必填项,如果想要单独发送给某个人员,可以在发送人员里添加。

社工信息系统3-发送列表

图 3.8-3 发送列表

3.8.3.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主要为接收并查看上级领导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社工信息系统3-接收政策法规

图 3.8-4 接收政策法规

3.8.4. 专家管理

专家管理模块主要功能为查询本区县社会工作领域专家人员,以及将专家信息导出为EXCEL文件。

①专家查询

查询本机构专家信息分为普通查询和高级查询。

普通查询即为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查询;

高级查询可以按条件查询进行筛选查询。

社工信息系统3-专家查询

图 3.8-5 专家查询

①专家信息导出

将搜索出的专家人员信息导出为EXCEL格式文件,导出时可以选择想要的信息选择行导出。

社工信息系统3-专家信息导出

图 3.8-6 专家信息导出

3.8.5. 重置密码

区县级民政管理员可对本区域内社会工作者账号进行密码重置操作。

3.9. 修改密码

点击用户头像,进入个人设置页面。

①点击基本信息可以修改可以修改自己的常用信息,包括手机、办公电话、邮箱和联系地址。

社工信息系统3-修改基本信息

图 3.9–1 修改基本信息

②点击修改密码,输入原密码,输入新密码,确认新密码。

社工信息系统3-修改密码

图 3.9–2 修改密码

3.10. 浏览器缓存清理

3.10.1. 360浏览器设置急速模式

1.点击图示图标

社工信息系统3-360浏览器设置急速模式1

2.选择急速模式

社工信息系统3-360浏览器设置急速模式2

3.10.2. 360浏览器清理缓存

1.选择自定义和控制360(急速)浏览器按钮

社工信息系统3-360清理缓存1

2.打开自定义和控制360(急速)浏览器菜单,选择“选项”按钮

社工信息系统3-360清理缓存2

3.进入选项设置页面,选择“高级设置”

社工信息系统3-360清理缓存3

4.在高级设置页面,找到隐私设置模块,选择“清除上网痕迹”按钮

社工信息系统3-360清理缓存4

5.在清除上网痕迹弹框,勾选左右按钮,点击“清除”

社工信息系统3-360清理缓存5

6.清除缓存后,退出浏览器,然后再重新打开浏览器。

3.10.3. 谷歌浏览器清除缓存

1.选择“自定义及控制Google Chrome”

社工信息系统3-chrome清理缓存1

2.在自定义及控制Google Chrome弹框,选择“设置”按钮

社工信息系统3-chrome清理缓存2

3.进入设置页面,选择清除浏览器数据

社工信息系统3-chrome清理缓存3

4.进入数据清除页面,在高级选项里勾选所有选项,点击清除数据

社工信息系统3-chrome清理缓存4

5.清除完数据,退出浏览器,然后再重新打开浏览器

3.10.4. 火狐浏览器清除缓存

1.正常打开火狐浏览器,找到右上角的菜单按钮,如下截图1中标红的框所示,单击该按钮打开火狐浏览器的菜单

社工信息系统3-火狐清理缓存1

2.在打开的火狐浏览器的菜单中,找到【选项】一列,如上图2中标红所示,鼠标左键单击【选项】,火狐浏览器将切换如下图所示。

社工信息系统3-火狐清理缓存2

3.在打开的【选项】页面中找到上图标红的【隐私与安全】,并鼠标左键单击他,页面将切换如下图所示。

社工信息系统3-火狐清理缓存3

4.在历史记录中,选择【自动清除历史记录】,在弹出的下拉选项中根据需要选择对应的时间,本文以【一天以前】为例进行操作说明。设置好了之后,点击标红的【立即清除】就可以完成浏览器的缓存清除动作。